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发放民生案款250万

责任编辑:蔡思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8-12-27

温暖的发布会

民生案执行简况

2018年12月26日,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大院,记者云集、镁光灯闪烁,弥漫出浓浓温情——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在这里举行。

第二法院执行局通报:截至2018年12月21日,第二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602件,执结10635件,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00%;办结涉民生案件1599宗,到位金额4671万,其中4151万元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人身损害、抚养费等,占全部涉民生案件到位标的的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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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关注的民生案

2018年,成功执结社会和媒体关注的4·16古镇海州爆炸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

2018年,开启周二、四晚及周六全天加班模式,缩短执行周期,创造立案一周就为12名工人兄弟追回41.4万元工资的最短执行周期。

2018年,第二法院改革团队、增强信息化建设,推行执行网格化,与法官签订责任状,打造一支战之能胜的执行队伍。

2018年,大力推行司法救助,发放近百万司法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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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案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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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张支票,带着法律的温度,传递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分别代表着工资、工伤赔款、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

小小的支票,挽救的是子女的教育、无钱可救治的病体、举步维艰的日常生计……

当日,8宗案件的申请人共领取执行款2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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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

经典案例

成功执结4·16古镇爆炸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5年4月16日,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发生一起不一般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包工头冯某及工人张某某、杨某3人死亡、张某等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后张某某、杨某的家属及张某等人分别向我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包工头冯某的继承人、冯某的妻子姚某及业主袁某,合计赔偿4686785.97元(含相关部门垫付的应当由被告赔偿的医疗费2590781元)。后张某等人分别于2016年9月19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历经两年多的拍卖、实地走访,足迹遍布广东、贵州,通过发放司法救助款、拍卖被执行人房地产、户籍所在地政府帮扶的政策,彻底解决了受害者的赔偿,目前申请执行人已经领取案款一百多万元,后续案款将按法定程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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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接受采访

妙招调解促履行,民生案件一周结

某照明公司为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将公司里工资最高的12名员工裁员。随后,12名员工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和加班费等相关费用。根据生效法律文书,12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共计46万元。

承办人接到该案后,当即与双方进行了沟通。被执行人表示资金紧张,愿意打七折支付,申请人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开豪车且公司有厂房,法院可以对车辆房产进行变现,拒绝了该提议。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到被执行人公司现场开展调查,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财产进行分析,和被执行人进行了多次沟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与双方分析利弊、释法说理,消除疑虑,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九折支付案款,此案仅立案一周便执行到位案款41.4万元,真正兑现了裁判文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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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接受采访

工人的心声

群众如是说

为一百多名工人兄弟领到工资的钟某说:这两百多万案款,是工人兄弟的血汗钱,他们可以安心过年了,感谢法院!

领到工伤赔款的黄女士赠送锦旗:铁肩担道义,温情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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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代表接受采访

编者按

“民生无小事”,民生案件,可能标的不大,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正是因为这些不重视,才使得民生案件不被理解、支持,然而这背后却关系到婴幼儿的抚养、工人养家糊口的工资、人身损害的赔款,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 则必臻乎峻岭矣;积善不以穷否而怨, 则必永其令问矣。我们存在执行难、更有不被社会理解的“执行不能”,然而这阻挡不了一个个干警火热的决心,相信,“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终究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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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执行款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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