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当班:我们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03-01

2月27日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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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办执行长林海亮拿着三宗“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卷,与同事前往横栏镇某村委会。

昨日已和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约好在村委会商讨执行方案,并替申请执行人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去年12月承办人林海亮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就前往该村了解情况,被执行人避而不见。遂后,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返回土地。公告届满,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执行人员来到村委后,执行长林海亮和村两委负责人以及申请执行人律师进行协商。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执行人员还对执行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

10:30-11:30

执行长林海亮向群众介绍本案的执行情况,耐心的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并一一回答了群众的疑问和反应的问题。

12:40-14:00

回到法院,执行长林海亮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合议,完成合议笔录,对拍卖裁定书和委托评估等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和签发。第一时间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为案件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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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宗“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均为同一个人,总标的额超过70万元,被立执行案前已将名下房产变卖。执行长林海亮和同事拿着司法拘留决定书前往被执行人卢某的户籍登记地址东凤镇某地。走访中发现,卢某变卖房产后早已不在此处居住。

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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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请执行人陈某带执行人员到小榄镇某地,称曾有人发现卢某在此居住过,而后执行长林海亮向陈某介绍案件的执行过程,并了解到被执行人情况。指出申请执行人是比较熟悉被执行人情况,要想尽办法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陈某认可并感谢执行人员的付出和努力,表示会尽最大努力配合法院以维护自己利益。

16:1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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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驱车去处理另一个案件。一宗标的额很小的“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王某拖欠货款一万余元,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要求王某履行法定义务时,王某总是推托次日会履行,王某多次食言后,被法院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在得知王某在小榄镇某地的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后,为维护司法的权威,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执行长林海亮和干警黄炜家来到王某的公司,只发现王某的妻子在公司,于是对其下最后通牒,告诫其妻子,法院准备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王某妻子表示会配合,立即通过手机将拖欠的债务全额汇入法院的执行账户,案件得以执结。

17:00-18:30

回到法院,执行干警又对一宗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处理,对双方提交的申请书及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制作结案文书;对一宗“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一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反馈回来的财产信息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根据查封之财产和执行标的额的对比寻找最佳执行途径,通知相关人员来法院接受调查。对明天要执行的案件进行梳理,制定执行方案,起草和签发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委托拍卖表......

夜色渐浓,华灯初上。新的一天开启后,执行干警将继续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路上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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