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501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06-2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1501号


中山市特色丽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少华与被告中山市特色丽纸塑制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特色丽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7月2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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