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5719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2-03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5719号


全威:

本院受理原告卢婉宜诉被告全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57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卢婉宜撤诉。

案件受理费1852元,减半收取926元,由原告卢婉宜负担。(已交)。

(2019)粤2072民初57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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