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5719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2-03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5719号
全威:
本院受理原告卢婉宜诉被告全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57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卢婉宜撤诉。
案件受理费1852元,减半收取926元,由原告卢婉宜负担。(已交)。
(2019)粤2072民初57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