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748号之一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0-02-1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1748号之一
中山市永恒至尊制衣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伟雄与被告蔡荣辉、中山市永恒至尊制衣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2019)粤2072民初17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梁伟雄撤回对被告中山市永恒至尊制衣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二O二〇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