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748号之一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0-02-1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1748号之一


中山市永恒至尊制衣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伟雄与被告蔡荣辉、中山市永恒至尊制衣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2019)粤2072民初17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梁伟雄撤回对被告中山市永恒至尊制衣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二O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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