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50余万元!中山这家法院一日清场4宗房产为案件收尾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3-12



记者3月12日获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警队辅执中队联合执行局变现组,一天内对4宗房产进行清场,4宗房产分别位于东升、东凤、南头、小榄镇。

据介绍,4宗案件包括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及金额25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案件目前均已进入执行阶段。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把房产进行拍卖。3月11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拟定初步计划后,清场人员奔赴现场。由于4宗房产的现状均有所不同,有的房屋已无人居住,有的房屋内仅有年老或年幼的家属居住,有的当事人愿意提供钥匙在限期内搬迁。针对不同情况,清场人员灵活采取了不同的实施方式。

已无人居住的,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换锁、清点财务、封存;仅有儿童在家而被执行人无法到场的,由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等待进一步处理意见;愿意限期内搬迁的,在搜查令中写明限期时间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其中一宗房屋内仅有两名老人居住,且两名老人一人腿脚不便、一人手部骨折,实施过程中,老人情绪激动无法沟通,在此情况下,清场人员通知被执行人到场未果,传唤被执行人次日到法院处理案件。清场人员安抚老人后先行离开,待进一步制定清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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