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2168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0-06-0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72民初2168号
中山市鑫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秀梅诉被告中山市鑫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5000元,并以被告所拖欠的劳务工资5000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一直计算至被告将上述劳务报酬全部支付给原告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支付。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鑫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0年 9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