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未交拍卖款 被没收650万保证金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7-12-22

12月20日上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召开“攻坚2017”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案款发放仪式,通报该院“攻坚2017”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并现场向26个案件的当事人发放1.4亿执行款。其中,单个申请执行人最高发放案款超过1.3亿元。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870余人次

发布会上,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建华介绍了“攻坚2017”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截至今年12月18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13810件(其中旧存案件2062件,新收案件1174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58.98%;结案961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5.19%;2017年,该院执行款总收入12亿余元,较去年增长86%,实际执行率高于全省平均值1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高于全省平均值22个百分点,执行周期少于全省平均值17.4天。

程建华表示,为确保实现今年执行工作目标,一年来,该院先后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国土、金融机构等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摄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共计通过网络查控案件21748件次;先后组织代号为“雷霆行动”的集中打击各类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行动四次,出动警力560余人次,执结案件300余宗,当场收取执行款现金500余万元,执行和解2877余万元,现场拘留被执行人20人、罚款5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7宗30人,其中4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将被执行人信息向金融机构、主管部门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联合予以惩戒;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先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870余人次,对30余人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悬赏金额达200余万元,限制被执行人出境200余人次。

执行员人均执结案件467宗

程建华表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还创新执行管理模式,组建由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1+N+1”模式的专业化执行团队,构建起决策高效、反应快速的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目前,该院执行员人均执结案件达467宗。

程建华介绍,该院还实行繁简分流,建立“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的工作模式,因案施策,有力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成立专门诉保团队,至今已成功保全被申请人财产16亿多元;同时引入司法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和拍卖贷,现已办结案件111宗、买受人获银行贷款1688.5万元;另外,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以“执转破”方式移送破产审查案830宗,涉“僵尸企业”20多个;为化解执行信访矛盾,该院还通过加强与信访人沟通、给予困难申请人以司法救助的方式,至今共发放执行救助金79万元,今年以来该院执行信访案同比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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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执行款现场发放给当事人

发布会上,该院还发布了今年十大典型案例,包括:院领导包案破解问题楼盘执行积案、暴力抢夺涉案车辆抗拒执行案件、借故悔拍法院没收保证金650万元等案例。

在执行款发放仪式上,该院执行局综合办主任胡圣开介绍了今年执行款发放情况,并现场向26个案件的当事人发放1.4亿元执行款,其中,涉及兴业银行的抵押贷款案件有两宗,案款金额超过1.3亿元。

据介绍,今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结案申请标的16.8亿元,执行款总收入12亿余元,共支出执行款8.1亿元,案件主要集中在金融借款、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劳资纠纷等方面。

典型案例

冒充记者躲债不成反被拘

●基本案情:梁某文与吴某明、吴某垣排除妨害纠纷案。根据生效判决,吴某明、吴某垣应立即停止对梁某文房地产的侵害行为,拆除封堵梁某文房地产大门的木条,并赔偿其拆除梁某文房地产不锈钢大门的损失及封堵大门造成梁某文房地产空置的损失9万余元。

●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明、吴某垣虽已拆除封堵大门的木条,但对房地产轻微打砸等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且赔偿款分文未付。6月12日上午,吴某明、吴某垣被传唤到庭,但拒绝配合执行。法院决定对吴某明司法拘留,其一下激动起来,扬言要打电话联系律师并向其领导报告,言语中多次透露其是有身份的人,且其律师也都是从北京聘请的,其领导也在北京等,甚至在与其领导通电话过程中表示“我是有身份的,他们还想拘留我……”过程中,其掏出“新闻采访证”“新闻工作证”两张小本甩在案卷上,称其为“中国法治新闻报社、广东省新闻中心主任”。但经查证,吴某明仅为初中文化程度,未受过新闻专业培训,也未采访和发表过任何新闻报道。所谓的“中国法治新闻报社”为境外注册,属非法报社,已被依法取缔。

●典型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冒用记者身份,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不但于事无补,还徒增笑柄。

司法拍卖非儿戏悔拍要担责

●基本案情:广州某投资有限公司于今年9月12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买中山市东升镇两万平方米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经数百次竞价80多次延时,最终以1.3亿余元拍卖成交,溢价率超过100%。后该公司以投资主体、用地指标等致其无法开发为由,逾期未交纳拍卖款。

●执行情况:鉴于该公司未缴纳拍卖款,法院依法对该标的物重新拍卖,最终由中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原买受人广州某投资公司交纳的保证金650万元不予退还。

●典型意义:司法拍卖作为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实现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体现司法权威,绝不等同于一般的商业活动,当事人在知晓司法拍卖流程和规则的情况下悔拍而不交纳拍卖款,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院执行公信力。本案通过明确悔拍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规范司法网络拍卖行为,打击哄抬拍卖价格、扰乱拍卖秩序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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