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919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0-07-1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72民初919号

中山市豪辉电镀设备维修有限公司、孔德汉: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三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豪辉电镀设备维修有限公司、孔德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1、被告一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货款人民币249405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每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上浮50%计算)至上述欠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已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人民币5500元。

  3、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豪辉电镀设备维修有限公司、孔德汉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2日9时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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