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10179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0-09-1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72民初10179号


陈华斌:

本院受理原告马银芬诉被告陈华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1、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2万元;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向被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4日16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