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6-07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现将近期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工作事项指引如下:

一、办理立案登记、财产保全

1.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或“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的方式选择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2.本院暂不受理疫情管控区域的线下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可待管控措施解除后另行申请追加保全。

•立案咨询电话:0760-12368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立案庭

•邮政编码:528415

二、申诉信访

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网上信访平台反映情况,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信访登录网址:(http://xf.zsfy.gov.cn/Home/Login/index)

•信访接待电话:0760-22588639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信访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15

三、递交其他书面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等

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电子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办理。

四、其他诉讼活动

建议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优先选择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在线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gdcourts.gov.cn/)或“粤公正”小程序参与庭审活动。

五、事务办理注意事项

为降低人员交叉接触风险,本院暂不受理体温≥37.3℃、非绿码或14天内曾到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现场办理业务申请。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来自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原则上应采取上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邮寄材料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诉讼活动,如需申请延期可直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须凭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并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到本院办理业务的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本院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和健康安全,感谢您对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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