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欠工资逃匿发包方垫付10余万

承包人欠工资逃匿发包方垫付10余万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12-02

    10月15日晚8时30分,当最后一位劳动者拿到劳动报酬后,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的何文璋法官才松了一口气。经过与发包单位努力协商,何法官最终成功调解了14件劳动系列案并当场履行完毕,劳动者们拿到钱后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承包人欠薪逃匿 发包方被裁定付工资
    某建筑集团公司承建横栏镇一处楼盘,经层层转包,谢某承包了其中的木工工程。2012年,谢某聘了14名来自云南、广西等地的工人到楼盘工地工作,工程于2013年6月底完工。谢某拖欠工人两个月的工资,随后逃匿。
     工人们一起向劳动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作为发包方的建筑集团公司支付10多万元的工资。雇佣劳动者的承包人不知去向,作为发包方理应垫付工人的工资,而发包人却没有积极履行义务,反而在9月27日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10月14日,法官召集发包方与劳动者到法庭进行调解,告知双方相关诉讼风险,希望双方能促成调解。最终,发包方同意按仲裁数额80%支付劳动报酬,并约定次日到庭支付相关费用。
    ■履行过程一波三折 工人最终拿回欠薪
    10月15日下午,14名工人满怀喜悦之情按时来到法庭,发包方却迟迟未到庭。经何法官再三催促,发包方的委托人才到庭,而且还称因为银行的原因,没有提现金过来。何法官与书记员石一夫一听愣了。
    眼看夜色降临,工人们还在法庭大厅等候收款,等候多时的他们已经开始有点闹情绪。何法官建议用人单位先派人给每位劳动者买了一份盒饭,这让劳动者情绪得到适 当缓解。工人们用餐期间,何法官还在积极地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办法。发包方最终同意,向朋友借款先支付给劳动者,并叫其朋友尽快拿钱过来解决本案劳资纠纷。
    好事多磨,在协商过程中,用人单位又否认与其中几位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愿付款。何法官果断要求发包方采取逐一解决办法,在支付完大部分劳动者的报酬后,再积极与剩下劳动者及发包方协商。发包方最后同意先垫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再另行向承包方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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