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拖欠经联社10万元租金 见法院要查封财产,老外最终履行

外资企业拖欠经联社10万元租金 见法院要查封财产,老外最终履行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12-02

    中山网讯  厂房租出去5年,10万租金难收回,小榄镇一经联社无奈之下把欠债的一家外资企业告上法庭。双方在诉讼期间和解后,该企业承诺将分三期支付所欠租金,随 后又打起了“太极”。在法院执行人员要“动真格”时,该企业负责人peter才意识到赖不掉了,最终支付了剩余的租金。
     2008年,丹麦小伙子Peter在小榄镇一工业区租下厂房,开了家五金塑料制品公司。该外资企业开办不久,就开始拖欠厂房租金。至2013年8月底,企业已欠下经联社厂 房物业租金109952元。该经联社追讨租金无果,后起诉到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企业支付所欠租金,并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Peter接到传票后很快和经 联社取得联系,双方在诉讼期间达成和解协议,定于2013年8月31号前分三期支付所欠租金,并交还厂房物业给经联社。然而,五金塑料制品公司后来还是没 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经联社又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9月2日,法院执行二庭的执行法官到达执行现场。五金塑料制 品公司设在厂区之中,只有简单生产线及一些旧设备。Peter不会讲中文,只会听一点粤语,只会点头示意和做手势,在厂区物业管理公司里一名外语专业毕业的女管理员帮助下,执行员得以与Peter进行沟通。
    执行人员把执行目的、执行要求及被执行人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通过传译员告知Peter后,Peter与一般的债务人一样,起初还万般推托,称已经去和银行申请贷款,但问到有无财产提供作担保时他却说不出,也无法给出还款时间。
    当执行人员告知他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及其影响时,Peter点头表示知道。于是,执行人员对该公司所有的财产包括一辆汽车进行现场查封,此时Peter才提出于当天下午先支付3万元,并承诺在半个月内搬走和清付余下租金。
    执行人员与经联社工作人员交换了意见,最后双方当事人协定当天先付3万元,并在9月29日前付清并腾出厂房,某经联社则免收当月的租金。近日,经联社告知法院,peter已支付完了拖欠的租金。这起涉外执行案件在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顺利执行完毕。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