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庭成功制止一转移法院查封财产行为

执行一庭成功制止一转移法院查封财产行为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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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别跑……”,法警冯坤明追上越叫越跑的周某宏对其来了一个绊腿,周某宏重心不稳重重地扑倒在地,法警罗敏聪即时赶上,使出擒拿手,合力将其制伏。这是发生在2012年1月16日晚上紧张的一幕。
    年关将至,虽然众多的公司工厂纷纷开始准备放假或已经放假了。但是,人民法院的一线执行干警还在为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波。遇到突发事件,还要随时受令处理,更没有节假日而言。昨日,本院执行一庭处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的突发事件,成功追回已被转移的80卷海绵粘合产品。不仅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事件回放
    2012年1月16日下午6点,执行一庭法警冯坤明接到通知,有人正在处置被本院查封的财产,需要立即到场处理。刚到家门口还没有进门的冯坤明就又往20公里外的办公室赶去,并联系上另一法警罗敏聪。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找到了非法处理法院查封的财产的周某宏。在向其说明情况后,其还是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企图逃离现场,随即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周炯宏被两法警强制阻止离开现场。
    债权人法律意识薄弱,非法处理法院查封的财产。经查明,被非法处置的法院查封的财产为中山市东凤镇某捆条厂的财产,经营者为叶某娥,与被执行人邓某成于本院有100多万元的欠款纠纷案件。非法处理法院查封的财产的周炯宏系中山市古镇镇人,其与被执行人邓某成、叶某娥一直有业务来往,现两被执行人因欠下巨额款项已不知所踪。周某宏表示,两被执行人拖欠其货款30多万元,但其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债权。2012年1月16日,其专门雇来两货车,原本打算直接处理被本院查封的鹏城厂的机器设备的,但由于没有搬运机器的设备,因此只搬走了该批海绵粘合产品。
    领导亲临现场做工作,当事人知错即改之。在周某宏被制伏后,执行一庭庭长黄炳炎很快赶到了现场处理问题。刚开始的周某宏还是理直气壮且愤愤不平的,他说的:“现在邓某成和叶某娥欠我30多万的货款,我为什么不可以处理他们的财产?我不能处理他的财产,那我这30多万的货款谁来解决……”。黄庭长认真地听取了周某宏的情况,同时向其详细说明了查封的情况,耐心地阐明法理,道明厉害关系,从《民事诉讼法》到《刑事诉讼法》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逐一给其讲解。在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周某宏马上表示要主动将被其非法处理的财产运回到现场。
    晚上9点10分,最后一件海绵粘合产品被放回仓库,至此,所有被非法处置的财产被追回,执行干警们的心情才轻松了下来。而此时的干警们才发觉,原来他们还没吃晚饭。但他们认为,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这些都是值得的!
    (执行一庭冯坤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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