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2072民初22697号
责任编辑:杨宜瑾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2-01-27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72民初22697号
广东涂饰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兵: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古镇华越五金制罐厂与被告广东涂饰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21)粤2072民初22697号民事裁定书。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8430.4元以及逾期支付利息(起诉之日起全国按拆借中心公布的LPR1.5倍计算到实际支付完毕之日);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以上暂总计:78430.4元
(2021)粤2072民初226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广东涂饰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谢小兵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760-89828570 承办法官:黄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