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余元分红款被扣划用来还债

近200名申请人拿回部分欠款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02-25

    近日,市民岳先生收到了一笔6200元的款项,这是他的合同纠纷案判决后,拿回的部分欠款。和岳先生一样收到款项的,还有近200名申请执行人。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在春节前后集中安排干警,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所在社区的土地分配款和股份分红款21万余元,涉及134件执行案件,保障了近200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岳先生经营的五金厂与吴某祥、吴某经营的小榄某电器厂之间有业务来往,岳先生曾向对方供应了一批球形门锁支架,价值约1万余元,后两被告一直不予支付相关款项,无奈之下,岳先生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两被告还款。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有社区分红,到其所在社区进行扣划,成功扣划回6200元。

    被执行人谭某洪与其妻自2008年认识结婚后,2009年10月生育一女,后双方感情不和,于2012年6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谭某洪每月支付其女儿600元抚养费,但谭某洪一直拒绝履行相关费用,法院执行人员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小榄某社区有分红款后,依法予以扣划了2300元。
  
    据法院介绍,这些执行案件大部分都是涉民生案件,包括劳动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类型。该院执行人员采取通过多方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债权关系,为了减轻申请人的生活负担,在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扣分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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