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一男子获刑5年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7-09-26

  中山一男子向多家银行申办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昨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向媒体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介绍,2012年11月至2015年9月期间,谢某培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先后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各申办信用卡1张,并透支使用上述信用卡于生活消费、取现偿还银行、信贷公司及同事的欠款。
  2016年5月1日、2日后,谢某培不再归还银行欠款,且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不归还。截至2016年10月,谢某培共拖欠上述9家银行本金人民币159452.85元。同年10月14日下午4时许,谢某培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谢某培无视国家法律,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判决谢某培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谢某培退赔被害单位上述九家银行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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