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客洗澡触电身亡

法院调解房东经济帮助一万六

责任编辑:叶秋红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8-02-13

最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了几起因在使用电热水器过程中触电身亡导致的侵权案件。春节临近,法官提醒,使用电热水器特别要注意用电安全。

索赔113万,法官耐心调解,房东补偿一万六

潘某从2012年开始,租住在黄某位于东升镇某出租房内。2017年6月8日,潘某在使用热水器洗澡时触电身亡。原告许某某等五人是潘某的近亲属,他们起诉认为,黄某作为出租人,有保障出租屋适租的义务,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房东赔偿死者近亲属113万元等。

受理该案件后,该院民一庭承办法官伍执娟组织双方人员到现场勘查,发现出租房现场用电环境安全。后五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被告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五原告适当经济帮助。法官根据五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双方当事人积极释法说理,在法院调解下促成双方当事人缩小差距,最终调解结案,由被告出于人道主义向原告支付16000元作为经济帮助。

法官提醒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伍执娟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电热水器现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电热水器安装规范较高,系关系民生的日常生活电器。如何正确使用电热水器关系到大家人身安全,必须引起市民的重视。

她建议,首先在选购时,市民应认准正规厂家的产品,并且要有良好的漏电保护装置,切勿贪图便宜而购买不明厂商生产的难有质量保证的伪劣热水器。其次,市民应聘请专业人士安装产品,在测试安全后方可使用。为降低漏电发生的可能性,电热水器应先注水通电加热,在拔下插头或者关闭插座电源后才能洗浴。使用过程中也不能将淋浴喷头对着热水器或者开关插座,防止线路受潮漏电。最后,市民应经常打开浴室门窗或者抽风机进行通风,去除浴室的雾气,保证电热水器的性能和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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