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最光荣”我院法官喜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责任编辑:叶秋红  来源:官方微信  发布日期:2018-05-1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
    4月28日,广东省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表彰大会,广东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省政协主席王荣等领导出席大会。我院研究室主任李世寅作为中山市12名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之一,身披绶带、佩戴奖章参加表彰大会,见证了这一光荣的历史时刻。他也是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第二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这一荣誉的取得,既是李世寅同志爱岗敬业、努力奋斗的结果,更是我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用良好的工作机制激发干警争创一流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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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岗敬业 为司法事业倾注满腔热忱
    “徐法官,上次的案子我们可以深挖一下,作为案例分析、写成论文都不错。”
    “周法官,年底农民工讨薪是新闻热点啊,最近有没有什么好案例?”
    “小马,这段时间执行局有不少新动作,提供点素材,我们报个经验成果材料上去。”
    每天,趁着早餐、午餐时间或者是工作间隙,第二法院研究室主任李世寅就开始了他的“串门挖料”,这已经成为他的工作常态一个小小缩影。
    研究室作为法院的综合审判部门,担负起全院的综合材料、调研论文、新闻宣传、案例编写、政策研究等各类工作,事务繁杂。李世寅同志不仅负责研究室全面工作,还是院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院第五党支部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也需要参与党务工作、完成办案任务,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凭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李世寅坚持了下来,并且精益求精,成长为业务“多面手”、业内“小专家”。
 党性在前 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作为第五党支部书记,李世寅带头学习,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理论知识,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的最新政策方针,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写文章,推动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在平时的工作中,他注重将党的最新思想理论融入到各种材料的撰写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写作的理论高度和思想水平,我院党建信息长期被市直机关网站及刊物采用,研究室还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他本人也获得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学无止境 争当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也在于不断地学习。一直以来,李世寅将专家型、复合型法官作为自己的追求,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司法素养;同时,努力学习科技、管理、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在审判工作中争当先锋。成为入额法官后,仅2017年,李世寅独立承办各类案件124件、结案93件,参审案件77件,其中相当一批为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
    在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李世寅还注重将审判经验转化为调研成果,先后在《人民司法·案例》《中国审判》《广东法学》等十多种刊物上发表30多篇调研论文和案例,在国家和省有关机构组织的征文活动中多次获奖。参与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1项,并获得优秀奖。在他的带领下,研究室的司法建议工作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李世寅还被推荐参评“全国法院调研先进个人”“广东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候选人”。
    参与司改 展现法院新形象
    我院是全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研究室作为政策研究部门,全面参与了我院司改进程。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初,李世寅积极参与,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政策,研究改革举措,做好改革的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工作,形成方案和报告,为院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在司改过程中,李世寅通过梳理,推广宣传司法改革进程中我院的工作亮点、突出成效,并转化为新闻稿件向媒体报送,文章多次在《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媒体刊登;他完善和拓展媒体联系渠道,重要活动、重大案件及时通知媒体进行采访报道,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打造我院司改新形象,助推司改进程。
    凭着出色的业绩,李世寅曾先后多次获得法院系统个人嘉奖、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二十多年扎根基层,李世寅用自己的专业和敬业,践行着为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铮铮誓言。
    春风化雨 法官善断家务事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广为流传的民间俗语,也反映了家事审判是一道古老的司法难题。在我院,有这么一位女法官,如春风化雨般将法制教育、家庭伦理融入家事调解和庭审中,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就是2016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梁春燕。
    梁春燕现任第二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妇委会主任、工会女工委员。15年来,她将自己的热情、智慧和心血全都奉献给了审判工作和妇委、工会工作,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市三八红旗手、先进劳动生产者、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首届“十杰法官”、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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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学习 强素质 努力提升办案效率
    2010年5月,梁春燕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当年她就审结了302件民商事案件,其中调解、撤诉200余件,调撤率为67.88%。当别人感叹她为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适应法官的工作、办结这么多宗案件时,她心里明白:别无他法,唯有“勤奋”。
    担任书记员期间,她以院为家,白天忙着送达、调查或是跟着法官开庭、做记录,晚上则在办公室里整理装订案卷。平时工作中,她经常向有经验的老法官们请教,为独立办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担任法官之后,她更是手不释卷、勤奋钻研,每年的办案数量和调解率经常位居法院前列,所审结的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为了在家事审判中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梁春燕还参与了省高院与省妇联组织的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开展了家事案件以及反家暴的调研和普法宣传,并撰写了大量调研论文和案例,为妥善审理家事案件打下基础。
    重调解 慎判决 妥善化解各类纠纷
    民一庭的案件不仅类型繁杂,而且集中了社会上的各种尖锐矛盾和焦点问题,梁春燕明白,当一名好法官,不能机械办案,只要案件有调解的可能,都要坚持调解优先,特别是家事案件。经过她的多方探索,我院与地方妇联组织建立了联席机制,实现了与妇联的诉调对接,并把司法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妇联组织、社区、居委会;设立家事调解室,启动亲属会议、圆桌会议制度,开展儿童心理干预等项目,服务家事审判;积极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扩大调解的平台。
    在梁春燕的带领下,民一庭的干警们积极投身家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司法与社会效果。2015年到2017年,我院共审结家事案件2146案件,结案1984件,结案率达92.5%,以调撤方式结案的1096件,调撤率达51.07%。
    讲服务 促团结 活跃法院文化建设
    在担任审判职务的同时,梁春燕历任院妇委会主任、工会女工委员。多年来,不管审判任务如何繁重,梁春燕一直坚持细致做好妇女工作及工会工作,时刻关心干警,及时为有困难的干警提供帮助,维护女干警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三·八”妇女节 " 六·一”儿童节、普法宣传、心理健康讲座等各种活动,丰富干警的生活,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
    因为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对理想信念的执着,梁春燕始终坚持不懈地努力着,时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以上两位先进典型的培树,是我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树形象”的工作成果。近年来,第二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员亮在岗上、业绩体现在审判上”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并把培树先进典型作为突破口,注重培养干警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爱岗敬业的精神品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我院荣获了全国法院党建先进集体称号,信息工作得到省法院的通报表扬,涌现出“省级青年文明号”“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一大批省、市先进集体,政工科荣获全省法院二等功,多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五一”劳动奖章是对劳动者最高的褒奖,只有奋斗的人生才是最美丽的人生,最精彩的人生,让我们向劳动模范致敬、向劳动模范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气概,以“永不懈怠、一往无前”的斗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建设“五个中山”的新征程中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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