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得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蔡思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8-06-06
近日,我院被授予中山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继去年8月荣获市级“文明卫生单位”之后,我院获得的又一荣誉。
这次创建活动由中山市爱卫会、文明办、城管办联合举办,覆盖全市各机关单位、镇区、街道等。为做好创建工作,我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卫生措施,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院先后开展了“集体大扫除”、“植树除草”、“更新办公环境”等爱卫月活动,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结合不同主题开展卫生教育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卫生文化氛围。同时,安排卫生监督人员每季度开展卫生检查及整治行动,定期杀灭“四害”,物业每周都会开展大扫除,打造文明、卫生、整洁的单位环境,我院多年来从未发生传染病疫情及重大卫生问题。
荣誉的获得不仅是鼓励,也是鞭策和动力。今后,我院将以此次获奖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人人讲卫生,法院树新风”的优良传统,推动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