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引入第三方合作

责任编辑:林观夏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6-20

  14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近4亿元,被执行人名下13宗土地被交叉查封60多次,部分申请人坚持拍卖涉案土地,被执行企业多次请求暂缓拍卖……记者6月19日从市第二法院获悉,该院通过债权整合、集中处置、引入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执结该系列案件,近4亿元标的近日全款清偿。

  中山市某房地产公司、某集团公司、某纸品厂等分别向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兴业银行申请贷款合计3亿余元,几家公司互为担保,并提供了13宗房地产作为抵押,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告上法庭,13宗抵押房地产被不同申请人、不同案件交叉查封。

  去年10月底,市第二法院对标的物进行评估,还出动无人机对抵押的160余亩土地进行了航拍。

  “依照传统办案思路,这十几宗案件相互独立,法院可按部就班各自处置查封的财产、拍卖等,此举虽然减少了法院的风险,但拍卖结果难料。此外规划、税收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制约,也增加了买受人潜在风险。”市第二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正在与第三方公司磋商,争取以第三方取得涉案土地抵押权,并增资控股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的方式代付执行案款,但第三方得知涉案土地被法院查封、拟作拍卖后心存顾虑。

  为此,法院与磋商双方反复论证重组方案,最终确定第三方将全部近4亿元案款首先汇入法院账户,后由法院完成对全部涉案土地的解封,被执行人将其名下8宗房地产抵押给第三方,同时解除对某房地产公司部分股权的查封并配合第三方完成增资手续,这些事项完成后法院才可以将案款支付给各申请执行人。

  这一执行方案,看似波澜不惊,实则环环紧扣。“这在执行工作中尚属首次,无先例可借鉴。从法院解封到完成抵押,必然存在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差以内,如果有他人对上述土地查封,整个执行方案全盘作废,法院可能面临国家赔偿。”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为此,法院将预审材料、解封、抵押、增资同步进行,协调国土、工商、银行等部门无缝对接,开辟绿色通道。执行干警多次到国土部门预审资料,确认无误后同步完成土地解封、抵押、股权解冻,由于准备充足,不到半天就完成了所有工作。

  近日,经第三方确认,法院向各申请人发放了全部执行案款,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机动车等财产进行了解封。至此,该系列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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