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到我院评审立案庭创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工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5-12-31

   11月24日上午,创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评审会在我院二楼会议室举行。省法院教育培训处罗少雄处长、罗严科长前来评审,市中院政治处王红雨副主任及教育培训科易春梅副科长陪同参加。我院黄深满院长、程建华副院长以及立案庭曾同源庭长等参加了评审会。

    立案庭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号长”刘紫怡和负责人王远首先通过PPT演示形式简要汇报了立案庭近几年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做法、亮点,包括创建机制、制度规范、便民设施、能动司法等工作举措,罗处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并作了提问。

    黄深满院长对罗处长一行前来考察、指导表示感谢。黄院长表示,我院立案庭已经获得中山市“青年文明号”以及中山市“示范青年文明号”称号,希望通过参选广东省青年文明号,促进和提高全院青年干警集体整体服务水平和精神面貌。

    程建华副院长表示,我院是一个年轻的基层院,成立晚,年轻人多,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作,目的是通过打造青年文明号,进一步凝聚青年力量,提高我院干警凝聚力,更好的服务群众与社会。他希望以后我院会有更多的青年文明集体涌现出来。随后,曾同源庭长对立案庭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具体做法进行了补充,对立案庭的具体工作做了详细的汇报与解说。

    罗处长在评审会上指出,中山二院立案庭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作做得扎实、细致,创建成果丰富。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业绩依然突出,尤其是硬件上功能齐全,符合诉讼服务中心的配备标准,特别是设置母婴室,专门为带小孩的群众提供方便,值得肯定;立案庭诉前联调预立案的做法,对有效分流部分案件起到较大的作用,这些都是此次参选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亮点。

    随后,罗处长一行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各种设施,实地了解立案庭的工作情况及青年文明号“四上墙”“四公开”等多项展示、创建工作整体概况。通过实地检查,他对我院青年干警表现出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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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青年文明号汇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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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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