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2-1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院主要职责:审判法律规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围绕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管理机关和人民法庭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本院共设有20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单位和3个人民法庭。核定编制25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72人、工勤11人、其他编制70人(聘用制法警30人、雇员40人)。现实有在编人员213人,另有退休人员3人,临工2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财政预算收入247.54万元,预算支出247.5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49万元,项目支出232.0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原因:本年度支出由省财厅核拨,不在市财政反映。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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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其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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