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U盘发现不雅照男子敲诈他人获缓刑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6-08-12

  中山日报讯 8月11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一起敲诈勒索罪的判决。南头镇一名男子捡到U 盘后发现里面有不雅照片,后敲诈勒索当事人1万元。在退赔损失获得对方谅解后,被告人李某锋被判刑7个月,缓刑1年半并领罚金5000元。

  李某锋,1996年出生,中专文化,案发前在南头镇某公司工作。2015年11月,李某锋在公司工作期间,捡到一个存放有黎某不雅照片和不雅视频的U 盘,后李某锋以U 盘内的不雅照片向黎某敲诈勒索1万元。2016年1月份,黎某分三次通过QQ 财付通向李某锋支付共计1万元。2016年3月16日,李某锋在南头镇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李某锋己退赔黎某损失1万元并获得谅解。

  市第二法院认为,李某锋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李某锋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黎某的损失并获得谅解,近日,法院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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