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9-06

  为纪念建党95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忠诚党的事业,履行党员义务,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省高院择优推荐、严格评选,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审核,我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据悉, 此次全国法院共10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单位仅4个,我院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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