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12126号应诉公告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11-08

陈添洪:
  本院受理原告何格华诉被告陈添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去向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2072民初1212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所有欠款给原告,欠款共壹拾捌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17年1月17日上午9点0分在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