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多岁老人状告五十五岁儿子?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08-07
一位古稀老人不顾世俗的眼光,将自己五十五岁的二儿子告上法庭,引起众人的纷纷猜疑,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案件?
原来,原告系一位年逾八十的老母亲,她认为丈夫去世后,二儿子偷偷背着自己擅自将祖屋转到个人名下并企图转卖,老母亲希望要回自己应有的份额,以此阻止祖屋被卖。
在二儿子看来,祖屋是父亲去世前征得其同意才转到自己的名下,现有关的土地登记在自己名下已超过15年,自己并没有打算出卖祖屋,母亲的起诉显得无理。而且,该屋属危房,将来被拆除也是情理之中。在庭审中,双方为此一再陷入僵局。
经过三次庭审及调查后,案件的事实已经很清晰,但一判了之化解不了母子间多年的仇怨,承办法官杨靖华希望能通过调解来化解这母子间的矛盾。然而,双方的感情已经恶化,每次见面总是发生争吵,调解之路并不好走。同样的为人子女,将心比心,考虑到原告的年龄、身体状况,杨法官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将此案调解成功,否则贸然下判,将会深深刺伤一位年逾花甲的老母亲。
通过多番阅卷和沟通谈话,我们意识到本案的关键问题是祖屋能否保留下来。带着这个问题,法官仔细观察揣摩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及变化,积极寻找“情”与“法”的平衡点,希望能与当事人形成共鸣,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对症下药。“情、理、法”三管齐下,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次开庭时达成共识,二儿子承诺在其有生之年不出售、赠与祖屋,老母亲对儿子的做法表示赞同,同意不再要回自己的产权份额,双方就此签订调解协议。由此,老母亲一颗悬着的心才尘埃落定,本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