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工序骗工厂4万余元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12-03
中山网讯 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一宗职务侵占罪,江西籍男子阿华伙同他人,以虚报工序的方式骗取公司4万余元加工费,被判有期徒刑13个月。
江西人阿华原是中山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单价员,主要负责制定审核每个工序的单价及监督生产的工序。2011年10月份始,阿华利用其负责核定生产工序、单价的职务便利,先后伙同公司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朱某华、小华、何某华等人(均另案处理),以加工风衣、裤子过程中,虚报“袖臂间线”、“脚口装脚拉链”工 序的方式骗取公司的加工费共计人民币40708.13元。
2012年10月23日,阿华在公司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事后,被告人阿华家属已代为退赔给企业6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