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房屋装修业务为饵女子骗财5.5万元获刑三年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12-03
中山网讯 为了拿下一套房子的装修业务,何某雨对顾客提出的临时借钱旅游、看病等要求百依百顺,最终发现对方原来是个骗子。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一宗诈骗罪,以装修房屋为诱饵骗人钱财的被告人阿燕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做房屋装修业务的何某雨很久没有接到订单。去年2月,她网上认识了一名叫阿燕的女子。阿燕对何某雨称,她有个姐妹在广州给别人做情妇,很有钱,在东升一花园 小区有套160平方米的房屋,想找人做五星级装修。何某雨很想接下这个工程,阿燕就多次以“林丽珊”的身份,以去西藏旅游、电话开卡、送花、姐妹看病等借 口骗取何某雨的钱财,共计5.5万元。
今年2月4日下午5时许,何某雨在横栏镇将阿燕扭送至公安机关归案。破案后,赃款未能缴回。阿燕称,骗得钱财用于买衣服等消费及去澳门赌博了。
法院认为,阿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其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