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法官成“全国办案标兵”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08-07
2月26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李惠楠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是广东省10名办案标兵中唯一的一名女法官。“80后”的李惠楠身材娇小,长相清秀,皮肤白皙,经常被当事人误认为“书记员”。但她在同事眼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参加审判工作不足五年,她共审结案件1644件,无一宗超审限,无一宗发回重审,审结案件数和调撤案件数连续两年名列中山市法院系统第一。
分类审理速度快
2009年9月,李惠楠开始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和其他刚上任的法官一样,她按照收案顺序,每天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庭、调查、出判决书。但是很快她发现这样的工作方式效率低,积案越来越多。是否能在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呢?李惠楠开始寻求快速办案的方法。
于是,李惠楠尝试先将收到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分门别类,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是不是可以节省审理案件的时间?例如,交通事故案件主要分两类,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诉求的处理方法各有规律。于是,她首先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案件进行了对比,每类案件又再细分成几个类型。接着,她花了两天时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作了不同类型的庭审笔录模板及文书模板。另外,她要求书记员根据案件类型排期,尽量保证同一天开庭的案件是同一类型的,这样便于统一思维处理相似的纠纷,提高对案件的把握度。
从前,因为担心有的案件比较复杂,且不同案件接连开庭思维还要转换,李惠楠一天最多开三个庭,还免不了出现反复查看不同法典的状况。如今,开庭结束当天就能把判决书写好。“我的案件最快时不到一个月就能审理完毕。”
效率高基本不加班
据了解,李惠楠平均每年结案300多件,参加审判工作不足五年,她共审结案件1644件,无一宗超审限,无一宗发回重审,审结案件数和调撤案件数连续两年名列中山市法院系统第一。
虽然每天工作在中山市小榄镇,李惠楠家却是在广州,儿子才三岁多。提起宝贝儿子“牛牛”,李惠楠非常自豪:“儿子与我非常亲。”
由于工作效率高,2011年开始,尽管每年收案数量和难度都在增加,但是李惠楠基本没有加过班。一到周末,她必定是放下工作陪着家人。她说,对于自己的工作,她是喜爱的,法官的正义、公正让她骄傲。她对事业的追求也获得了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她该工作时就认真工作,下班了就好好陪伴家人,做到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故事]
1曾遭遇威胁与贿赂
“作为一名法官,我尽量去审理好每一个案件,让涉案双方都能满意,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谈到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李惠楠坦言,工作的动力很大,但同时压力也并存。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李惠楠曾不止一次地遭到当事人的“威胁”。“记得有一次审理案子,可能是因为当事人比较着急,就嚷着对我说‘赶紧给我判下来,要不然就要报复我”,李惠楠说,面对来自案件当事人的威胁,她只能慢慢劝说。
在工作中,李惠楠偶尔遇到一些律师或者案件当事人要求请她吃饭,或者赠送财物,但都会被其婉拒。
2为工作租房养儿子
2009年8月,李惠楠的儿子刚满4个月。为了尽快投入工作,李惠楠只得将儿子和母亲从广州接到小榄,在法院附近租了房。“这样既不耽误工作,也能抽时间照顾儿子”,就这样,李惠楠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后便匆忙赶回家照顾儿子。经常是儿子睡着之后,李惠楠还得继续写案件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