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清贫为伍 与法德相随 ——司法廉洁读书月学习心得
责任编辑:程广勇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3-08-08
近日,我学习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警示案例选编(第三辑)》、《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和《广东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剖析》三本关于廉政警示教育的书籍,结合当前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谈几点心得:
法官,不是“官”,它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是良知的守护神。
在漫长的历史画卷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最不可缺少、最令人称道的便是那些不畏强权、勇斗邪恶、除暴安良的“青天”。他们在实现人间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导演出一幕幕惊天地、泣鬼神的壮美画面。
在走进新进代的今天,新中国的人民法官,你高扬正义的利剑,惩处恶霸贪官,铲除人间不平!为人权不受侵犯,为正义不受摧残,为善美不遭吞噬,为诚信能尽情地舒展,你身在都市却与繁华无缘,手过千万却与金钱不沾;别人在与家人欢聚时,你仍在独自挑灯夜战,默默地将美好的希望在公众心中点燃。法官,你执法如山,使多少罪恶之手被利剑斩断,多少迷途的羔羊又重返正道,又使多少干戈化为玉帛,多少破镜又重圆,多少难缠的债务得到偿还,多少濒临倒闭的企业重获生机。你用法律的利剑撑起一片蓝天!
新中国的人民法官,长年累月,埋首于案件之中,带着凛然正气,守着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虽无惊天动地、轰轰烈烈之壮举,亦无口若悬河、信誓旦旦之豪言,但是,那种信念,那种执着,那种追求,令人肃然起敬。
我终于读懂,职业道德是法官的灵魂,公正与效率是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因为,公正是法律所要实现的终极目标,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没有效率,公正就不可能实现。法官,选择孤独,是为了判决的公正;选择思考,是为了内心的确信;选择忧患,是为了正义的实现;选择清贫,是为了天平的永恒。此乃法官之本色。
我终于读懂,天平的支点其实是正义,是忠诚,是为人民服务。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职守,不惟权、不惟情、不惟钱,只惟法。此亦为法官之本色。
我终于读懂,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此乃法官之本色也。法官在具体的工作中,应牢固树立防微杜渐的工作意识,一日三省自身,常思贪欲之害,把好廉洁的关口,做好正义之神的忠诚卫士。恪守法律与道德,需要法官有宽广的胸怀。风清气正,崇廉尚洁。
“法官也是人”这句不起眼的话曾经成为多少违法违纪案件的美丽的外衣,法官是人,也应当是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法官毕竟不等于圣人,拥有自然人的一般属性,难免遇到金钱、美色的诱惑。此时,法官应“慎”字当头,特别是 “慎独”,即使无外力监督之时,也不可有邪念、杂念产生,一旦小事失节,则大的腐败就接踵而来,翻阅各种腐败案例,落马贪官无一不是从小事失节而走向大的腐败。
有时候,我们能挺过暴风骤雨,却难免在细雨夕斜阳中坠入深渊。法官,与清贫为伍,与法德相随,要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业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我院《规章制度汇编》,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平凡的岗位上勾划出不平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