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女法官李惠楠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01-27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五庭助理审判员李惠楠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殊荣。据悉,今年31岁的李惠楠是广东省10名"办案标兵"中的唯一一名女法官。
虽然从事审判工作不足四年,李惠楠在审结案件和调撤案件数却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法院系统第一。这名家住广州的年轻女法官是如何平衡她的工作和生活,将1600余件案件攻破的?
■办案快手追求效率
2005年,梅州籍的李惠楠进入中山法院系统工作,2009年9月开始审理案件。审理案件才两个月时间,李惠楠就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这也使她开始认识到高效审理案件能给当事人带来的帮助有多大。
当时她接到一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原告柯某凤多次来到法院询问案情,"她不到50岁,但看上去像是个沉默寡言的老人,每次总是老泪纵横。"李惠楠回忆说。湖北人柯某凤和丈夫在东升开早餐店,丈夫在交通事故中被一辆货车撞伤致死,小女儿精神受刺激住进了医院。失去经济来源的柯某凤还要照顾住院的小女儿,生活十分艰难。
由于肇事方不配合调解,也不愿意出庭参加审理,李惠楠多次庭前调解无果。她认为及早判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案件的整个审理周期仅为40天,开庭结束后她当天即赶出判决书,判令被告方赔偿29万余元并迅速送达。柯某凤获法律文书生效后便收到了赔偿款,为小女儿筹钱治病争取了时间。2010年,在小女儿病情好转后,柯某凤从老家打电话给李惠楠表示感谢。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及时高效解决纠纷是法官最高的追求。"李惠楠说。
■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
在办案过程中,李惠楠意识到即使是同类案件,处理方式也不能一刀切,要站在双方的立场去看问题。
2011年,外来工罗某葵因在压铸车间工作时被倒下的铁架压伤腰部,导致高位截瘫,他于6月将公司起诉至法院。李惠楠了解到,罗某葵还需在8月份进行第二次手术,按理应在手术后再进行本案的审理。但她想到,罗某葵作为一名外来工,下半生都将在轮椅上度过,经济肯定存在巨大的困难。于是,她积极主动与厂方联系,希望厂方不要用诉讼拖延双方的时间。由于厂方对法律法规不是很了解不大愿意配合,李惠楠多次调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原告的工资、伤残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建议厂方先垫付一部分的医疗费以帮助原告进行治疗,同时建议罗某葵以调解为先,以便较快拿到赔偿款使得治疗能够维系下去。在李惠楠的耐心沟通协调下,厂方同意支付4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给原告罗某葵,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虽然每天工作在小榄,李惠楠的家却在广州,儿子才3岁多。她平时周一至周五就住在小榄,周末回去和家人团聚。儿子刚出生时需要哺乳,她就在单位附近租了个房子照顾儿子,1岁左右才送儿子回广州生活。
2011年开始,李惠楠每年收案数量和难度都在增加,但她基本没有加过班,因此周末可以多尽母亲和妻子的义务。提起宝贝儿子牛牛,李惠楠非常自豪:"儿子与我非常亲。"
平衡是一种智慧。李惠楠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但她凭借着对法律的热爱,创新工作方法,实现了效率与质量的平衡,完成了当事人利益的平衡,从而成全了自己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转载自:http://www.chinapeace.org.cn/2013-03/08/content_69382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