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惠普标识包装盒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4-17
本报讯 广东怀集人徐某成因非法制造假冒“HP”注册商标标识的硒鼓包装盒、墨盒包装盒牟利,近日被市第二法院判刑3年,并被处罚金15万元。
29岁的徐某成在小榄经营一间包装厂。2012年11 月起,徐某成未经“HP”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为欧某(另案处理)提供的标有“HP”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盒纸板进行加工,非法制造“HP”硒鼓外包装盒,从中赚取加工费。
2013年3月开始,徐某成又自行采购原材料,利用欧某提供的“HP”包装盒底板(即印刷菲林),并委托小榄一间印刷厂进行印刷,委托一纸类加工厂进行磨光,最终由徐某成自己的工厂完成加工,非法制造假冒“HP”注册商标标识的硒鼓包装盒、墨盒包装盒以牟利。
2013年5月30日,警方在工厂内将徐某成抓获,并缴获涉案成品及半成品共计546320个。相关部门将扣押的产品上使用的“HP”标识与惠普的注册商标进行比对,二者实质相同。惠普公司出具鉴定报告,查获的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法院认为,徐某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