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购来假支票诈人3万多元
来源:中山商报 发布日期:2014-04-25
商报讯 因经济困难,使用伪造票据诈骗生意伙伴。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一男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3年5月,被告人范某春以人民币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被害人钟某兴的一个铺位。后范某春将1张金额32800元伪造的农行支票交给钟某兴,谎称欠他人钱,希望用该支票抵消上述铺位的价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向钟某兴借款2万元,该支票余下的2800元充当借款利息。后钟某兴向范某春转账2万元。随后,被范某春又将1张金额25220元的伪造建行支票交给钟某兴,希望抵消铺位部分价款8000元,同时再借款15400元,该支票余下的1820元充当借款利息。钟某兴随后向范某春转账15400元。
不久,钟某兴去银行兑付时才发现是假票据,随后范某春被抓,破案后,赃款未能缴回。钟某兴称此前与范某春相识,有生意往来,交易时总见着范某春开小车前来,所以轻信对方说法。
据范某春交代,上述款项基本用于偿还他人债务、替其父亲治病及购买彩票等。假票据的来源是根据街边小广告电话订阅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