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被扣工资报复老板盗卖轮胎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07
本报讯 家具厂司机因交通违法被扣工资,为报复老板,他想出了盗货车轮胎的主意。近日,市第二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30岁的冯某某是东升镇一办公家具厂的货车司机。2013年5月26日,冯某某将车的4个轮胎(共价值9200元)以2500元卖了。同年7月29日,冯某某在广西投案自首。冯某某称,他因交通违法被扣工钱等问题与家具厂老板发生争执,遂产生报复老板念头。家具厂老板发觉轮胎被盗后报警。冯某某也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他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