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进口药”转销药店

男子犯贩卖假药罪获缓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6-11

    一名陆丰男子网购多款德国、日本的“进口药”向小榄镇多家药店销售,后被食药监部门查出是假药。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蔡某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2012年7月开始,蔡某通过网络进购 “日本烧焊电光目药”、“坐骨腰痛丸”、“海狗丸”、“德国强力消石素”、“黄道益活络油”、“日本塔牌速效坐骨神经痛丸”等药品后,向小榄镇一家药店销售。
  2013年3月2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小榄镇该药店查获蔡某所销售的药品 “日本烧焊电光目药”11盒、“坐骨腰痛丸”4瓶、“海狗丸”2盒、“德国强力消石素”1盒、“黄道益活络油”9盒。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查获的药品均为假药。
  2013年7月24日,警方在小榄镇另一药店当场抓获蔡某,并缴获其随身携带的药品 “黄道益活络油”24瓶、“日本塔牌速效坐骨神经痛丸”12瓶。经认定,蔡某身上查获的药品均为假药。
  近日,法院结合蔡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等,对他作出缓刑判罚。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