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倒车轧死人 司机自首且获家属谅解被判缓刑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07-16

    我市一家五金厂司机在厂区内倒车时,因疏忽大意不慎将一名女子轧死。昨日,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判决。被告人杨某平因自首并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一审获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37岁的杨某平是中山本地人,曾在我市一家五金厂任职司机。去年12月16日上午11时许,杨某平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厂区内倒车时,与在该厂区行走的卢某容(女)发生碰撞,致卢某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杨某平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认定,杨某平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卢某容不承担责任。2014年1月4日杨某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杨某平所在的厂企已代为赔付卢某容的家属502260元,卢某容的家属对被告人杨某平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杨某平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平案发后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结合案情,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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