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拉关系诈骗亲戚 男子主动投案退赔损失获判缓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17

    一名贵州籍男子把诈骗伎俩用在了自己亲戚身上。他谎称认识公安人员,以帮助亲戚疏通关系为由,诈骗堂弟钱财。昨日,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这起诈骗案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伍因自首且退赔对方损失获得谅解,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9岁的陈某伍是贵州省思南县人,在古镇无业。今年2月28日,身为堂姐夫的陈某伍得知堂弟经营无牌发廊,便谎称认识有关公安人员,可以帮堂弟梁某波向公安人员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对方7500元及3条精装芙蓉王香烟(未核价)。
    陈某伍将骗取的6000元用于还债,1500元用于个人消费,香烟则自己抽。梁某波发觉上当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今年3月24日,陈某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其家属在案发后已代为退赔被害人梁某波损失8200元,陈某伍获得受害人谅解。
    市第二法院认为,陈某伍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于近日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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