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事故受伤住院 法官到医院发放执行款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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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病床前发放执行款。


    昨日下午,市第二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专程到古镇医院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彭先生送去3.8万元执行款。一宗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去年11月27日22时,湖南人彭先生在古镇镇东兴路富兴路口因交通事故受伤。随后,彭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向他支付赔偿款。该案发生法律效力后,彭先生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还是没有完全付清所有执行款,执行法官加大查控力度,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扣划了剩余部分,合共38729.45元。
    7月21日,法院执行局综合办执行法官通知彭先生前来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接电话的是彭先生的姐夫。法官了解到彭先生因交通事故受伤,仍在古镇医院康复科接受治疗,无法前来法院领取款项。基于执行款安全管理原则,领款原则上需申请执行人本人完成。得知这一特殊情况后,执行法官本着便民利民的宗旨,到银行提取了现金。7月23日下午,执行法官到古镇医院病房找到申请人彭先生。
    彭先生看到了法院干警前来后,不禁热泪盈眶。在彭先生家属的帮助下,干警顺利完成现金支付手续,把38729.45元的执行款亲自交到彭先生旁,并为彭先生关心的问题耐心地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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