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网友起色心 两名男子性侵分获有期徒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8-13
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两宗强奸案的一审判决。两宗案件的相同点是,受害者均是受约外出的女网友,施暴者都是年仅23岁的年轻人。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3年9个月有期徒刑。
1991年出生的刘某是贵州人,在中山古镇打工,期间通过QQ 认识了网友张某萍。2013年12月21日,刘某约张某萍出来见面。下午4时许,刘某送张某萍回她租住的古镇镇曹二村一处出租楼时,强行抱、拖、拉张某萍进入出租屋,并不顾张某萍的反抗强行实施性侵。
2014年1月11日晚11时许,警方在古镇镇曹二村一网吧内将刘某抓获归案。
另一名被告人叫王某杰,1991年出生于湖北省。2014年2月27日晚,王某杰在网上聊天认识了女网友小莉,便出来玩。王某杰将17岁的小莉带到阜沙镇上南工业园一住宅208号房内,以言语威胁、拍裸照等方法进行恐吓,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作案后,王某杰将小莉带到阜沙镇上南工业园1号路路段时,小莉向巡逻至该处的公安人员报案,王某杰被当场抓获归案。
市第二法院对刘某、王某杰作出一审判决,两人被判犯强奸罪,分获有期徒刑3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