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汽油遭拒两小伙砍伤他人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8-29

    今年4月,两名广西小伙因车辆没油向他人索要汽油,遭到拒绝后持刀将对方砍伤。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该案判决结果,两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半不等刑罚。
    22岁的邓某海是广西人,2011年7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广西当地法院判刑11个月。今年4月20日凌晨1时许,邓某海驾驶助力车搭载刘某汁及“阿正”(另案处理)途经东凤镇小沥村兴华中路附近时发现助力车汽油不足。三人向在该处候客的摩托车司机谢先生要汽油,但遭到拒绝。邓某海、刘某汁、“阿正”离开后不久又返折返并对谢先生进行殴打,后将谢先生砍至轻伤。邓某海、刘某汁逃跑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邓某海供述,他之前在东凤镇一无牌电器厂工作,当天他喝了酒,借油遭拒后一时冲动,遂在口角后持刀伤人。近日,市第二法院一审判决主犯邓某海获刑1年半,从犯刘某汁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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