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09-16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从8月15日开始,我院通过立案庭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一并向当事人发放《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该《廉政监督卡》列明了法院工作人员18种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用于监督案件承办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违规事项,并注明了举报受理电话和受理网站。这项举措,旨在增强干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保障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