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砸8车盗窃财物偷60元获刑10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17

    今年4月10日凌晨,一名男子在古镇连砸8辆小轿车。仅偷得60余元现金,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9月12日,市第二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个月。
    18岁的陆某祥是广西人,辍学后一直以打工为生。今年4月10日凌晨,陆某祥在古镇镇曹三创业园华泰东路南10号、华安东路北二巷2号等多处地方,敲碎停放在该处的8辆小轿车车窗后入内盗窃,共盗得60余元。经鉴定,8辆车辆被毁坏的车窗玻璃共价值5765元。同年4月12日凌晨4时许,陆某详被执勤治安员抓获。
    陆某详供称,当晚他看完电视出门,发现一辆小车工具箱上有一张五元人民币,遂产生贪念,砸开车窗后,先拿走五元纸币。陆某详搜索车内发现两张一元钱币及两张五角钱币,都占为己有,几车敲下来后,最多的得了27.5元,自己得来的钱财都用于吃饭等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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