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被邀喝酒过马路被撞身亡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23
堂弟被约去酒吧饮酒,后在过马路时被一货车撞伤致死。邀请他人喝酒的一方是否该担责?事后,死者母亲认为与其一起饮酒的亲戚存在过错,要求赔偿3万元。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该起生命权纠纷的判决。两名被告被判连带支付5000元给死者母亲作为补偿款,该判决目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男子被堂兄约去酒吧,酒后过马路被撞身亡
2013年11月28日晚,小榄镇的梁武、梁强(1986年出生)分别致电堂弟梁容,邀请他到民安北路一酒吧喝酒。梁容应邀前往,三人喝酒到11月29日凌晨2点多,梁容离开酒吧准备回家。
梁容一边步行准备搭车回家,一边与梁武通电话。在走到酒吧对开路段人行斑马线时,梁容被一辆小货车撞倒,几个小时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梁容的母亲认为,梁武、梁强在梁容离开后还打电话要求他再回去,导致梁容遭遇车祸死亡。因此,他们两人存在过错,应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
■司机酒驾肇事逃逸,法院酌定被告赔偿5000元
梁武和梁强在庭上称,阿容在事发当晚只喝了几杯啤酒,并没有醉意。在离开酒吧后,他还主动打电话给梁武,思维清晰。阿容步行过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纯属意外,与他们俩无关。
去年12月,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原因是货车司机许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酒后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应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过错。死者梁容并无过错。
事后,梁容的母亲也把肇事司机告上了法庭,法院还未就该案作出判决。市第二法院在近日审理这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法院认为,梁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酒量均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所以在梁武等人继续聚会饮酒期间,他先行离开。梁容母亲提供的通话清单表明,是梁容在遭遇事故前主动打电话给梁武的。因此,两被告对这起意外并不存在过错,但两人作为梁容的同伴,对梁容饮酒后自行离开可适当提醒注意安全。法院基于案情,酌定两被告连带赔偿梁容母亲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