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母追索18年赡养费七旬儿千字答辩化解恩怨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16
95岁高龄的陈老太一年前已经入住了颐养院,但因退休金不够支付养老费用,她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向70多岁的大儿子阿强追索18 年来的赡养费。事实上,阿强的日子也过得不好,他写了一份1000字的答辩状,向母亲表达歉意的同时请求庭外调解。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法院以调解化解了该起纠纷,让两位高龄母子能化解恩怨,安享晚年。
■九旬老人状告七旬儿,索18年赡养费
陈老太与丈夫育有三个儿子,丈夫在小儿子出生后几个月就因病去世。陈老太辛勤地将三个儿子养育成人,并在76岁时与三个儿子商量,将原有的三块土地分给三个儿子,每人各一块,并约定由三个儿子每月向她支付200元的生活费并共同承担医药费。
但是,大儿子阿强在支付了3个月的生活费后就没有再给钱了,陈老太多次向他索取生活费均无果。陈老太患有高血压等老人病,需要长期吃药。18年来,她曾无数次入院治疗,阿强偶尔分担过一两次医疗费。
去年,94岁高龄的陈老太入住颐养院,但退休金尚不够支付颐养院费用。无奈之下,她再次要求阿强支付赡养费,但还是没有结果,于是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阿强向她支付从1996 以来的赡养费,每月200元,另从2013年11月起支付她入住颐养院产生的费用除去她养老金后的差额部分,承担入住颐养院一次性安置费、每月的养育费、医药费、护理费总额的三分之一。
■儿子千字答辩状感动母亲化解恩怨
阿强收到法官上门递交的诉状后惊讶万分,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年母亲节时,阿强向老母亲打了电话并转达了歉意,又亲笔书写了1000多字的答辩状,让法官向她母亲转达请求庭外调解意愿。
阿强在答辩中详细提到,他退休后每月工资仅2000多元,且亦是疾病缠身,多次送往医院急救。他还称,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自己仍然是母亲膝下的顽皮小孩,母子俩根本没有隔夜仇,恳求母亲包涵,退一步海阔天空。“生命是母亲给的,若母亲不原谅儿子或需要更严厉的惩罚,需要刮骨还心、刮肉还母也义不容辞。”
市第二法院法官到颐养院将阿强的答辩状读给陈老太听后,陈老太感慨万分,当即同意将17年前赡养费一勾销,不再追究。
陈老太入住颐养院时,曾支付了一次性养老安置费17000元。经黄法官主持调解,陈老太同意仅要求阿强承担其中三分之一,即5666元。另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期间,陈老太入住颐养院每月产生的养育费、医药费等费用为3000元,扣减陈老太每月的养老金2000元,余下每个月1000元,由阿强承担三分之一,即承担2333元;2014年7月及以后,陈老太入住颐养院每月产生的养育费、医药费、保姆费、护理费等费用扣除陈老太每月以养老金支付的2000元外,按比例分摊,由阿强承担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