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打火机专门烧树 精神病女子获刑1年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17
2013年5至6月,黄圃镇一名年仅23岁的女子,多次携带打火机跑到果农蕉地烧树。女子落网后被证实患精神病,案发时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今年3月,被告人梁某被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了解到,市第二法院已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14日凌晨零时许,梁某携带打火机骑自行车先后到黄圃镇横档村一开路边、横档村二村水鱼场对面蕉地、平洲大浪基万福街路边等地,烧毁被害人吴某等12人的杉木堆、柴木堆、木棚等财物(均无法核价)。
2013年6月21日凌晨3时许,梁某又跑到黄圃镇横档村二村四队蕉地,烧毁蒋某香蕉树50棵(无法核价)、杉树枝1000枝(价值16000元)。
次日晚9时许,警方在黄圃镇抓获被告人梁某。经广东埠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梁某“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其在案发时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近日,市第二法院根据案情,对梁某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