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打砸柜员机为泄愤砸毁路灯

两男子因寻衅滋事被判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24

    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两起寻衅滋事案的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都因生活琐事肆意打砸,最终换来了法律的惩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华某因生活拮据,无经济来源便向朋友借款。华某多次到古镇镇一间商业银行柜员机查看银行卡内是否有朋友汇款,可每次查询卡内均只有0.14元。今年1月6日晚9时许,华某再次查询发现依然没钱进账,为发泄情绪,便捡起路边的石头打砸2台柜员机屏幕及相关面板组件。华某在案发现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经精神鉴定,他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近日,法院对他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今年4月12日凌晨2时30分许,被告人明某与他人醉酒后在阜沙镇与一男子发生争吵,遂持木棍意欲报复该男子未果,转而打砸阜沙镇一道路的路灯以泄愤,致路灯损毁。其后,明某又持木棍冲至阜沙镇一粥店,随意追打店内顾客,并致使3名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被损毁的路灯价值1300元,被害人飘某、喜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近日,他被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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