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商务车去洗车起贪念偷走摩托车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1-06
小榄镇一名男子驾商务车去洗车,发现他人摩托车没拔下钥匙,便起了贪念将车偷走。记者昨日从市第二法院了解到,该男子被判犯盗窃罪,获刑10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5日,吴先生将摩托车停放在小榄镇永宁社区一洗车场门口后进内办事。当天下午,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没有拔摩托车钥匙,便跑到门口查看,随后发现摩托车被盗。
经查,偷走这辆摩托车的是驾车到该洗车场洗车的男子王某。26岁的王某驾驶商务车到洗车场洗车,离开时发现一辆本田女装摩托车没取下钥匙。于是,他用钥匙打开防盗锁,驾驶摩托车离开并将该车藏匿在小榄镇九洲基社区一住宅附近。
随后,王某返回洗车场准备驾驶商务车离开时,发现公安人员已到场,他又将摩托车钥匙藏匿起来。当晚7时许,警方在小榄镇一住宅抓获王某,并在次日缴获被盗的摩托车及钥匙。
王某在法庭上辩称,他误以为摩托车是他人遗失的财物,他把车开走是想将车交给公安人员,不是想偷车。但法院查明王某在偷走车后换掉了作案时所穿衣物,并藏匿车钥匙以逃避追捕,这一系列举动显然已构成盗窃罪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