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军人骗财骗色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1-14
本报讯 一名无业男子冒充军人骗财骗色,先后有3名女子被骗共计16万元。而在案发后,还有受害人对他的行为表示谅解。11月12日,市第二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彭某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78年出生的彭某明是湖南人,大专文化。2005年,彭某明来到中山打工。2012年,无业的彭某明开始在网络上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中山休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75200部队”的现役军人,先后与三名女子交往并骗取16万元后挥霍。破案后,赃款均未能缴回。
市第二法院认为,彭某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他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等,于11月12日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