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醉驾肇事司机男子被拘役两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1-28

    11月26日,市第二法院对一起包庇案作出一审宣判。朋友醉酒驾车,“讲义气”的被告人李某保向公安机关两次作虚假陈述,意图包庇,结果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被告人李某保29岁,是广东人。2014年4月29日1时许,庞某养酒后驾车搭载李某保至古镇镇南兴路路段时,撞上了孙先生的轿车。身为乘客的李某保明知庞某养是醉酒驾车,仍两次向公安机关作虚假陈述包庇,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庞某养驾驶机动车时静脉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90.5mg/100ml。庞某养已被法院判刑。
    市第二法院认为,李某保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因认罪态度好,对他从轻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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